中華民國108年3月13日組長會議訂定
一、宗旨 |
東海大學圖書館(以下簡稱本館)為提供學生跨域學習實作空間及教師錄製數位教材,特設立數位攝影棚(以下簡稱本棚)並訂定本使用管理原則。 |
二、服務對象 |
凡持有本校學生證、教職員工服務證/工作證者。 |
三、開放時間 |
(一)學期中週一至週五,分下列二時段:1. 上午時段:08:30 – 12:002. 下午時段:13:30 – 17:00 (二)寒、暑假期間需配合圖書館開館時間。 (三)國定、校定及彈性放假日不開放。 |
四、借用程序 |
請事先填妥「東海大學圖書館數位攝影棚借用申請單」,向本館數位服務組提出申請。如同一時段有不同申請者借用,以學生專題、作業需求者,優先分配使用,其餘依申請時間先後順序排定。 (一)親自登記:借用時間 15 分鐘前,本人持本校學生證、教職員工服務證/工作證,至本館數位服務組辦理登記。團體使用以其中一人為代表辦理登記。 (二)預約登記:本棚可於使用日前 7 天內辦理預約借用登記。團體使用以其中一人為代表辦理登記。因故無法於排定時間內使用時,應於使用日1天前通知管理單位取消預約。 (三)借用時間:以 1 小時為借用基本單位,每次以3小時為限。 (四)使用費用:免費。 (五)借用時,須出示本校學生證、教職員工服務證/工作證,並以具照片之本人證件作為抵押,經場地管理人查驗資格後,使得借用。 (六)使用完畢,須由借用負責人向場地管理人辦理歸還手續並清點器材,經確認無誤後領回證件。 |
五、使用規定 |
(一)禁止攜帶飲料或食物入內。 (二)設備器材、線路使用注意事項 借用人應於借用前會同場地管理人檢查器材、線路、電源等狀況,若有異常情形,應告知場地管理人進行相關處理,若未聲明,則視同設備器材借用時係為良好狀態。使用過程中,嚴禁自行拆裝或更動線路。對使用方式不熟悉者,應洽請場地管理人進行說明及教導。 (三)綠幕維護 請勿穿鞋踩踏綠幕,場地佈置時請勿在綠幕上張貼任何標籤。 (四)離開與環境整理 使用完畢應將器材歸位,並帶走使用之道具、服裝、場地布置及隨身物品,本館不負保管責任。同時,應恢復場地整齊與清潔。 (五)損失賠償 如設施及相關設備有任何損壞、遺失之情形,借用人需依該物品之「時價」及「安裝之人員工資」總額賠償。 (六)拍攝、錄製與編輯檔 空間歸還前,請自行將拍攝檔案備份,若有遺失、外洩之虞,本館恕不負責。 (七)尊重智慧財產權 嚴禁不法使用他人錄製之作品或未授權之音樂、影片、圖片等,若有侵權行為,須自行承擔民事及刑事相關法律責任。 |
六、 |
本辦法經本館組長會議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