東海大學圖書館研究小間使用辦法

東海大學圖書館研究小間使用辦法

 

95年10月4日第14次行政會議備查
108年12月18日第13次行政會議備查
110年8月18日第6次行政會議備查
111年11月15日圖委會通過
112年4月20日圖書暨資訊委員會議通過
112年12月6日第112-09次行政會議備查
依113年4月23日東恩秘文字第11331000740號函辦理

第一條

東海大學圖書總館(以下簡稱本館)為提供師生使用館藏圖書資料從事學術研究,於本館設立研究小間,並制定「東海大學圖書館研究小間使用辦法(以下簡稱本辦法)」。

第二條

研究小間設置及申請對象:

本館研究小間,區分為

一、整月借用型,供本校專任教職員及博碩士班研究生借用;
二、當日借用型,供本校專任教職員、博碩士班研究生、兼任教師、專任計畫人員、日間學士班學生借用。

第三條

借用方式:

本館研究小間採線上登記,透過本館「空間預約管理系統」提供服務:

一、整月借用、當月遞補借用:

(一)整月借用:
符合整月借用型身分者,於本館每月指定時間於「空間預約管理系統」預約次月研究小間。每人限申請一間。預約完成者,需於借用月第一個開館日起算七日內,於預約之研究小間卡機辦理報到,未報到者,視同放棄。
(二)當月遞補借用:
當月月借型如有使用者放棄、提前終止借用等空缺者,符合整月借用型身分者,可於「空間預約管理系統」登記當月尚未被借用之研究小間。預約完成者,需於借用日(含)起七日內,於預約之研究小間卡機辦理報到,未報到者,視同放棄。

二、當日借用:

符合當日借用型身分者,可於「空間預約管理系統」預約當日研究小間。

第四條

使用時間:

依本館公告之開放時間。如遇特殊情形需關閉研究小間,將另行公告暫停使用。

第五條

使用者於研究小間使用本館館藏資料,應遵守:

一、館藏資料須完成借閱手續後始可置於研究小間內使用。
二、未完成借閱手續之館藏資料不得擱置於研究小間內。若經本館工作人員發現,本館可隨時取出歸架。

第六條

其他注意事項:
一、使用研究小間時,應遵守本館閱覽規則、保持安靜、維持室內整潔、不得破壞室內配置、不得張貼或掛置任何私人文物遮蔽門上透視窗口、不得飲食(飲用水除外)或其他不當行為。
二、私人物品請自行保管,並於研究小間使用期滿時自行攜出,本館每月底例行清除處理,不負保管責任。
三、因清掃、維修、清查圖書或其他需要,本館工作人員得逕入研究小間內執行工作。

第七條

使用者未遵守本辦法各項規範,經記錄違規達三次者,暫停當學期使用權利。

第八條

本辦法經圖書暨資訊委員會通過,行政會議備查後實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