東海大學圖書館多媒體資料室使用規則

東海大學圖書館多媒體資料室使用規則

 

88年9月22日第25次行政會議准予備查
96年5月16日第 8 次行政會議准予備查
98年6月24日第10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
101年12月12日第19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
106年6月21日第11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
112年6月7日第112-05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
112年12月6日第112-09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

第一條 本校專兼任教職員工、學生、退休人員得依本規則之規定,使用圖書館多媒體資料室(以下簡稱本室)(含圖書分館)之多媒體資料及設備。
第二條 本室開放時間內,教職員工應憑服務證、學生應憑學生證、兼任教職員工及退休人員應憑借書證親自辦理借用手續。
第三條 借閱每人以十件為限。所借片數包含於圖書借書冊數內。借期兩週,借閱到期如無人預約,可續借一次。
第四條 逾期歸還者,每件每逾期一日,借閱人須繳納滯還金新臺幣壹拾元,並停止其在本館之借用權利直至歸還時為止。
第五條

家用版之視聽資料僅供外借使用,不得在館內及公共場合播放。

公播版、VOD版之視聽資料以館內閱覽為原則,但專兼任教職員工、退休人員如因教學或研究需要可辦理外借。

第六條

本室以提供讀者使用館藏多媒體資料為主,使用人若自備任何型式之多媒體資料,均須經館員檢視登記後始得使用。

凡違反著作權法規定之多媒體資料,禁止利用本室器材設備。
第七條 使用及借閱本室之多媒體資料,應確實遵守著作權法之相關規定,如有違反規定,由借閱人自行承擔法律責任。
第八條 本室館藏資料如有損壞或遺失應依據「東海大學圖書館館藏資料賠償辦法」辦理。
第九條 本規則經圖書暨資訊委員會通過,行政會議備查後實施。